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国排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全国排名)插图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专业课笔试将分别于2023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月16日(下午14:00-17:00)举行。
为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请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严格按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8日至3月1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场分布及交通信息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具体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考场布置在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
考试期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请考生切勿自驾前往。华侨学院东门3月12日早晨7:00起允许考生入校,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校园。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进校时必须出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通过身份核验后方可入校。相关材料携带不全、或无法确认身份真实性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考生进入校园后,请直接前往所在考场教学楼,不要在其他区域活动或逗留,以免错过入场时间。
三、考场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要配合考点完成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内滞留。
(三)诚信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如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就餐信息
考生考试期间中午就餐可自主选择校内就餐或校外就餐。
校内就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开放第二餐厅、第三餐厅为考生提供中午就餐和休息服务,校外考生可第三餐厅(一层小小餐厅、二层北侧厅、三层)和第二食堂三层窗口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形式购买午餐;第二餐厅其余窗口仅支持校园一卡通支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不得在准考证正、反面涂改或书写,涂改书写内容无论与考试内容是否有关,均视为作弊。
(二)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三)请考生持续关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网、研招公众号信息,有关考场安排等最新通知将及时公告。
附: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招生单位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可使用计算器的科目以《准考证》上注明信息为准,未注明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携带apple watch等系列智能手表进入考场的一律视为作弊行为。
考生不允许带包进入考场,如确需携带非禁止物品进入考场,可将物品放入透明袋中,入场后集中放置在教室前部指定区域,禁止将物品随身携带或放在座位附近。如携带有饮水用具,不允许放在桌面,只可放在座位旁的地面上。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招生单位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教学楼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黑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经监考员逐个收取试卷清点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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