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辅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辅导员(以下简称“推免生辅导员”)遴选工作,根据《福建农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闽农林大教〔2021〕12号)、《福建农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辅导员实施办法(试行)》(闽农林大学〔2018〕20号)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遴选名额
全校2024年计划遴选推免生辅导员10名,结合工作实际,择优确定人选予以聘用。推免生辅导员名额单列,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不占用学校分配学院的推免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进行适当统筹调整。
02
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敬业精神。
(三)思想政治及品行表现优良,大学前三年综合测评中德育测评分数(平均分)不低于80分,且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四)学业成绩优秀,在学期间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无补考。严家显班、生物科学(基地班)、乡村振兴班智育测评排名推荐标准参照当年具体推免办法执行;非上述专业班级学生,以大学前三年(五年制专业相应为前四年)综合测评中智育测评分数(平均分)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为准,排名不低于前20%。
(五)英语水平良好,严家显班、生物科学(基地班)、乡村振兴班学生在学期间,应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425分),或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分(托福、gre等可参照认定);非上述专业班级学生中,英语专业学生的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或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托福、gre等可参照认定),非英语专业学生应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
(六)在校院两级党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不少于1学年,具体学生干部职务要求如下:
1.校团委、校学生会所属各部门(中心)副部长及以上;
2.校融媒体中心所属学生组织(新闻编辑分中心、媒体运营分中心、校报记者团、校广播电台、校电视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校团委青年通讯社)、校红十字会、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习研究会、校国旗护卫队、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大学生科技协会、校大学生纠察大队(先锋特勤总队)、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校大学生艺术团负责人副职及以上;
3.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学院红十字会会长、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习研究会会长、学院国旗护卫队队长、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
4.党支部(含功能型党支部)副书记及以上,团总支副书记及以上、团支部(含功能型团支部)书记、班长、辅导员助理、助理班主任。

03
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
9月7日前,由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
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辅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插图
,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中附录,并按顺序提交学院)。未向学院申请或逾期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审核推荐
各学院对报名人选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名单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示,并于9月11日上午11: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党建与思想教育科,逾期报送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如下:
1.学院《2024年推免生辅导员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加盖院党委公章);
2.个人《2024年推免生辅导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需附照片并加盖院党委公章);
3.推荐报名人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需加盖院党委公章);
4.学院网站公示截图(纸质版,需加盖院党委公章)
(三)学校综合考察
9月12日-14日,学工部对各学院推荐报名人选组织综合考察,按照规定程序在学工部网站公布入围、拟聘人选。
1.素质能力考察
(1)日期:9月12日(具体时间待定)
(2)地点:禧强楼(具体教室待定)
(3)考察形式:主观题问答
(4)相关事项
①推荐报名人选应携带黑色签字笔、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场参加考察。迟到人员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②推荐报名人选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察室。
③考察组将根据素质能力考察结果,按拟聘用人数与进入考察谈话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谈话人选(参与考察人数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并予以公布。
2.考察谈话
(1)日期:9月14日(具体时间待定)
(2)地点:师生综合服务大楼307室
(3)考察形式:面对面交流谈话
(4)相关事项
①入围考察谈话人选应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师生综合服务大楼303室,等候考察谈话。
②入围考察谈话人选的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应一并到场参加谈话。
③考察组将根据考察谈话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拟聘用人选确认
按推免生辅导员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对照规定程序进行会议研究及公示。过程中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对应性别,按考察谈话得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有拟聘人选应对照学校推免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完成推免生网上报名工作,并按照校内招生单位要求参加复试。结果均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将报校教务处,学校将与其签订推免生辅导员工作协议书,不进行本科就业推荐。

04
相关待遇

1.保留两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入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2.以协议制方式在校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或其他专职学生工作岗位,任职期间实行协议工资制,第一年年薪8万元,第二年年薪9万元,其他待遇按协议执行。
3.任职期间考核合格的,在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我校辅导员岗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05
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本学院实际,协调做好推免生辅导员报名组织、资格审查、公示推荐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申诉畅通,切实维护学校推免生辅导员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学院要针对报名人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诚信教育,杜绝弄虚作假。对在推免生辅导员遴选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校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推免生辅导员遴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未按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辅导员遴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06
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煜航
电话:0591-83724963
邮箱:fafusz@fafu.edu.cn

附件1:2024年推免生辅导员报名表
附件2:2024年推免生辅导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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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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