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写作方面,在导师曾筱清教授和法学院诸位老师的悉心指导 助下,发表学术论文四篇(均为独立作者)。首篇练笔文章《伪卡盗刷案件中银行赔偿责任问题探讨》发表于《中国信用卡》2020年第12期,以司法实践中“伪卡盗刷”案件同案不同判为切入点,尝试对此类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作出总结归纳分析。《“解释论”语境下的居住权适用》一文发表于《新疆财经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文章从解释论角度出发,对居住权的主体、客体、设立与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等方面予以回应;并尝试提出从社会性居住权到投资性居住权的拓展适用。《债权人主义视阈下商业银行大股东行为约束之完善》一文发表于《金融理论探索》2021年第3期,文章从债权人主义理论出发,对商业银行特殊治理模式下的股东至上主义提出制度修正,尝试提出发挥债权人的公众监督作用以强化商业银行大股东行为约束、实现债权人权益保护。《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界定》发表于《浙江金融》2021年第8期,文章从司法适用角度出发,尝试进一步明确界定受托人的信义义务,厘清各项规则的具体标准,以期实现打破刚性兑付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利益平衡。
以行添智,将实践行在脚下。在课业之余,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校园实践方面,研一期间任职于校研究生会常代会办公室,负责研会内部日常会务工作,参与“财经人·济世路—小康行”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筹备。在社会实践方面,不断突破自我,先后于法院、律所、公司不同职业场景中进行法律人的角色转换,在不断实践尝试中探索未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在学院的组织下,前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人民法庭实习。实习期间,协助法官进行庭前准备工作,旁听庭审,协助组织当事人调解,归纳整理案卷材料,参与起草校对法律文书等工作。2021年寒假期间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实习,前往青海省西宁市,参与两起大型重整案件。负责债权底表数据更新汇总、债权人沟通协商、协助战略投资人引进等具体工作。2021年暑假期间于北京市股权交易中心投行服务部实习,主要负责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业务、财务顾问等项目尽职调查、方案设计、申报材料撰写等工作;协助团队进行股权项目的拓展工作和客户沟通工作。
学生工作方面。曾任校研究生学生会任志愿服务部副部长一职,负责学院南路研究生院的志愿活动开展,并参与组织了中财研究生对甘肃省宕昌县中小学子的支教录课筹备工作。在校期间积极为同学和学院服务,担任班级宣传委员、法学院学生通讯社成员、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中心公众号运营者。
实习实践方面。为了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先后在基层法院、市检察院、新浪法务部、海光科技法务合规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实习,实习期间表现优异,获得领导和同事的高度认可。
学术科研方面。在导师杜颖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先后参与过三项国家课题研究项目,具体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审理程序和保护制度优化论证》、《商标代理行业发展与监管重大问题分析论证》、工业与信息化部《新形势下科技创新体制研究》。所撰写论文《电竞赛事直播行业发展及版权规则设计——以“耀宇诉斗鱼案”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为视角》获北京市版权局、首都版权协会主办的“我与版权共成长”征文活动三等奖。此外,硕士毕业论文《混淆可能性判断中的相关公众界定》获评审老师的一致肯定,论文主体内容将以导师为一作,该生为二作于法学期刊公开发表。